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的。
本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和课程设置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层次专业要求保持基本一致,同时结合新时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和适应自学者个体发展需求为导向,构建专业课程考试体系,强调对自学者职业素养和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与训练。
本专业考试计划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制定。
二、山东自考工程管理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土木工程与工程管理相关经济、管理、法律和信息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应用所学工程及管理经济知识并熟练运用现代计算机软件工具进行项目全局分析和优化的能力,能够在土木工程领域从事工程决策和全过程工程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三、基本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土木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相关经济、管理、法律和信息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解决工程管理相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一般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土木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管理科学、信息技术和方法以及法律法规开展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的基本能力;
3.熟悉工程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与规程;
4.了解工程管理专业的发展动态和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方法、新知识;
5.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能力,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领域的工作需求;
6.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坚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环境保护意识,能够自觉践行工程管理活动可持续发展理念;
7.具备对新知识和新技能的学习能力与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山东自考工程管理-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本科层次。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本专业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考试课程门数为14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0学分。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毕业环节及其它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考生申请,经审核符合毕业要求,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评审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120103 主考学校:山东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3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
4 | 13683 | 管理学原理(中级) | 6 | ||
5 | 02382 | 管理信息系统 | 4 | ||
02383 | 管理信息系统(实践) | 1 | 实践考核 | ||
6 | 10993 | 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6 | ||
7 | 13648 | 工程项目管理 | 5 | ||
13649 | 工程项目管理(实践) | 1 | 实践考核 | ||
8 | 01854 | 工程质量管理 | 5 | ||
9 | 05067 | 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 5 | 实践考核 | |
10 | 10633 | 工程造价管理 | 6 | ||
11 | 13620 | 工程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 | 4 | ||
12 | 13634 | 工程合同管理 | 5 | ||
13 | 05060 | 项目范围管理 | 选考组一 | 4 | |
14 | 11731 | 企业项目管理 | 5 | ||
13 | 06393 | 土木工程概论 | 选考组二 | 4 | |
14 | 04228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 | 5 | ||
15 | 06999 | 毕业论文 | 不计 学分 | ||
毕业总学分 | 70 |
说明:考生如选择山东大学为主考学校,须选择选考组一的课程考试,考生如选择青岛理工大学为主考学校,须选择选考组二的课程考试。
六、主要课程说明
1.中国近代史纲要略。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略。
3.英语(专升本)略。
4.管理学原理(中级)略。
5.管理信息系统略。
6.工程数学略。
7.工程项目管理略。
8.工程质量管理
本课程旨在使考生了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概念及原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掌握工程质量缺陷与防范措施,掌握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方法,了解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管控中的任务及职责。具备多角度多方位看问题的观念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开拓视野,为其将来从事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9.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本课程重点是选择一些成功的工程项目管理实例,说明工程项目管理知识与技术在项目管理实践中的应用过程。通过收集文献资料和现场实际资料,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和研讨,总结项目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
10.工程造价管理
本课程是在完成房屋建筑学、工程施工技术组织、工程经济、工程计量与计价等诸多课程基础上开设的综合性课程,旨在使考生系统了解国内外造价的管理体制、造价构成和发展动态,掌握工程造价基本概念,计价程序、基本建设立项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和工程造价信息技术,具备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解决投融资预决策、工程成本管理、造价整体优化等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
11.工程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
本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是工程建设环境管理与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环境管理与环境保护验收、工程建设安全法规及管理、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考生需要掌握和了解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认识工程建设中的环境责任;加强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加强对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成因与规律的认识;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法规、基本体制与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事故管理。
12.工程合同管理
本课程是培养工程管理专业考生的工程项目专业管理能力的重要课程。本课程主要包括合同的法律基础、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委托合同,合同的签订、实施管理,合同的变更管理、合同的风险管理与合同担保、合同索赔、合同收尾等内容,以及FIDIC《施工合同条件》等。考生需要围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些管理问题,查阅文献进行研讨,形成课程小论文。
选考组一
13.项目范围管理
项目范围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它包括项目产品范围与工作范围。主要研究范围规划、范围定义、范围确认、范围变更等管理内容。它为项目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提供管理基础。
14.企业项目管理
本课程主要讲授企业项目管理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包括企业项目管理的理念和框架、企业项目化管理方法、企业项目化管理组织、企业项目化管理机制、企业项目化管理流程以及企业项目化管理案例。企业项目管理就是站在企业高层管理者角度对企业中具有项目特征的各种各样的任务进行项目管理,其主导思想是将企业的运作当作参照项目来进行管理,这是一种以项目为中心的长期性组织管理方式,其核心是基于项目管理的组织管理体系。
选考组二
13.土木工程概论
本课程旨在使考生学习专业课之前,对所学专业领域及相关知识有所认识,了解土木工程的历史、土木工程材料、工程结构形式,熟悉和掌握房屋建筑、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方面常见类型与土木工程相关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熟悉土木工程的最新发展动态与趋势,从而拓展知识面,启发专业思维,增强求知欲望,树立正确的工程意识与学习观,建立献身工程管理事业信念,为后续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1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
本课程技术性、专业性、政策性和综合性都很强,旨在了解现行的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计量与计价的相关规定,掌握工程造价的构成、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原理与方法、计价程序、计价软件,通过实务性操作训练,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熟练运用计价软件进行组价和计价,合理地确定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及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使考生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来拓宽知识与动手实践,具备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5.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必修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的撰写,是本科专业课程设计中考核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和提高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毕业论文合格是本科考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通过毕业论文的写作可以促进考生合理知识结构的构建,加深考生对专业知识的专题研究,培养考生收集文献和科研写作的能力。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格式、答辩和成绩核定等,按照主考学校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规定执行。
七、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
(1)管理信息系统(实践)1学分。
(2)工程项目管理(实践)1学分。
(3)项目管理案例分析5学分。
2.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3.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4.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
八、其它说明
1.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工程技术、工程经济、管理学、工程建设法规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2.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3.考生申请学士学位,可提前关注主考学校关于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规定。
4.本专业不再设置证书课程,2023年12月1日前取得合格成绩的证书课程,可按照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顶替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