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的。
本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和课程设置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层次专业要求保持基本一致,同时结合新时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和适应自学者个体发展需求为导向,构建专业课程考试体系,强调对自学者职业素养和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与训练。
本专业考试计划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制定。
二、山东自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掌握计算机、网络及其信息系统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程实践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应用管理等岗位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开发、维护、管理与应用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
三、基本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数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开发、维护、管理和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和计算思维素养。主要包括:
1.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典型方法和技术;
2.理解计算学科的基本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熟悉常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工具环境,具有较好的计算机程序理解能力和设计能力;
3.掌握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开发、维护和管理技术,具有一定的工程意识,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和应用的工程实践能力;
4.具备综合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方法、技术和工具解决计算机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5.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发展动态、应用前景和行业需求;
6.了解国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7.具备对新知识和新技能的学习能力与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山东自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本科层次。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本专业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考试课程门数为14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3学分。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毕业环节及其它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考生申请,经审核符合毕业要求,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评审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80901 主考学校:山东大学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3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
4 | 00023 | 高等数学(工本) | 10 | |
5 | 02324 | 离散数学 | 4 | |
6 | 13003 | 数据结构与算法 | 4 | |
13004 | 数据结构与算法(实践) | 2 | 实践考核 | |
7 | 13005 | 软件工程 | 3 | |
13006 | 软件工程(实践) | 2 | 实践考核 | |
8 | 13013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 4 | |
13014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实践) | 2 | 实践考核 | |
9 | 13015 | 计算机系统原理 | 4 | |
10 | 13017 | 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 | 6 | |
11 | 13180 | 操作系统 | 4 | |
12 | 13009 | 数据库原理与技术 | 4 | |
13 | 13011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 | 6 | 实践考核 |
14 | 14565 | 移动应用程序设计 | 4 | |
14566 | 移动应用程序设计(实践) | 1 | 实践考核 | |
15 | 07999 | 毕业设计 | 不计学分 | |
毕业总学分 | 73 |
六、主要课程说明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略。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略。
3.英语(专升本)略。
4.高等数学(工本)略。
5.离散数学略。
6.数据结构与算法略。
7.软件工程略。
8.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略。
9.计算机系统原理略。
10.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略。
11.操作系统略。
12.数据库原理与技术
本课程是关于数据管理的理论和技术。课程包括数据管理技术的历史,数据模型、数据库体系结构、关系数据库、数据库标准语言SQL,数据库设计、应用设计和开发、关系规范化理论、事务管理、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SQL Server等。是其他课程有关数据管理的技术基础,同时也是大数据分析的基础支撑理论。考生通过此课程的学习,能够掌握在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中数据存储、数据查询、数据统计等数据管理的设计能力。
13.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实践)
本课程包括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历史、应用,大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算法的原理及深度学习相关内容。考生通过本课程学习掌握数据分析的基本技术和方法,明晰人工智能问题解决的手段和思想。启发考生开拓思路,通过数据分析与深度学习项目实践,熟悉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相关的研究领域,具备人工智能、大数据思维解决实际应用中综合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广泛性问题,适应大数据时代带来的信息技术发展对人才的新要求。
14.移动应用程序设计
移动开发是近几年最热门的、需求增长最快的技术开发岗位。本课程以项目和实践练习形式,学习移动开发技术,包括AndroidStudio集成开发环境使用、Android用户界面、组件使用、数据存储和资源访问、传感器技术、多媒体程序设计、移动网络和通信服务技术等方面,并有针对性地选择和设计了一系列实验开发项目,可以依据教材指导,由易及难、循序渐进地完成,从而通过学习理论和动手实践相结合,掌握智能手机上的移动开发编程技能,提高考生的综合应用开发能力。
15.毕业设计略。
七、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
(1)数据结构与算法(实践)2学分。
(2)软件工程(实践)2学分。
(3)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实践)2学分。
(4)人工智能与大数据6学分。
(5)移动应用程序设计(实践)1学分。
2.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3.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4.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参加毕业设计考核。
八、其它说明
1.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2.考生申请学士学位,可提前关注主考学校关于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