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1-21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考办、自考实践课程考核试点院校: 根据我市工作安排,为了确保自考毕业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报条件和范围


1.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手册》(2008年6月第 2 版)规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含毕业考核、实习、实验课、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高教自考考生。


2.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方案》(鲁招考(2010)35 号和鲁招考(2010)65 号)规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含毕业考核、实习、实验课、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且2018年11月到2021年11月注册的实践课程考核考生,即准考证号第 5-8 位为 1912、1922、2012、2022、2112、 2122、2212 的考生。


3.按照山东省考试院关于开展证书类专业的通知(鲁教考委 〔2013〕3 号、鲁招考〔2014〕65 号、鲁招考〔2014〕66 号、鲁招考〔2016〕84 号、鲁招考〔2016〕85 号),证书类专业的考生全部课程(含毕业考核、实习、实验课、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 且2018年11月到2021年11月注册的证书类专业考生。


4.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且签发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12月30日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二、毕业申报时间


1.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免考课程网上申请时间:2023 年11月 21日-11月23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2.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毕业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7 日-12 月1日(9:00-17:00)。


3.现场确认收取毕业材料时间:2023年12月5日-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毕业申报流程和办法


(一)网上申报。


拟申请毕业的考生登录山东省招考院网站 (https://www.sdzk.cn/),在首页中选择“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业 务服务平台”进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并且登录成功后,选择“毕业申报-业务办理”进行网上申报。考生应首先进行网站系统注册后登录系统进行毕业申报,注册时务必使用本人准确的手机号码以便接收审核反馈信息。


(二)在线预审。


考生按照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申报手续后,预审审核员进行网上在线审核,并在考生网上申报结束48小时内完成预审,考生收到平台提示或手机短信两种方式的网上预审反馈信息,考生须根据提示内容重新登录系统进行进一步操作。 预审通过的考生,方可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80-100 克纸张打印)和《申报确认单》,并且选择现场确认地点和时间。 实践课程考核和证书类专业考生的网上预审工作由所在助学院校负责,高教自考社会考生由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


(三)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将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整 后,携带全部所需的毕业材料按时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报。现场确认只受理网上申报成功并预审通过考生的毕业材料。 实践课程考核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助学院校负责,高教自考社会考生由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


(四)证书发放。


为保证毕业证书发放的安全性和时效性,本次毕业证书采取邮政特快专递到付方式邮寄,请指导考生务必填写准确完整详细的签收地址并现场支付快递费用后签收毕业证书。


(五)免考申请。


1.符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细 则》要求进行免考的考生,需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在线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shandong.gov.cn)办理免考申请,申请成功后下载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确认)表》,毕业现场审验时一并上交,《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确认)表》 (样表附后)。


2.符合《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 教考委[2008]4 号)和“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 程设置的通知”的规定,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需携带免考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前置学历审核。


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需进行前 置学历审核,并提交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凡提交虚假材料导致无法注册,后果由考生自负。


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打印的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版)(样表附后)。


2.2001 年之前签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注册信息,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表附后)。


3.专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姓名、身份证号与现用名、现用身份证号不一致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七)《毕业生登记表》是作为考生考试试卷笔迹鉴定的重要依据,务必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由本人上交毕业材料,不得代交代办。


四、助学院校毕业工作注意事项


实践课程考核院校要认真做好本校考生的网上预审、材料收取和毕业证书的整理核对等工作,把好第一关,并及时向考生反馈信息。


(一)宣传指导考生按照本次申报变化和要求,指导考生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毕业申报。


(二)及时进行网上预审,保证在规定时间内给与考生反馈信息。


(三)指导考生准确完整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提醒考生及时接听市招考院来电。切勿填写指导教师或学校办公电话。


(四)核对考生专(本)科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现用名、现用身份证号一致,如不一致需开具相关户籍证明。核对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收取人在证书复印件上签名,毕 业证书原件返还考生。


(五)审核转入课程是否符合借考时间要求,实践课程类考生属于封闭式管理,注册两年内在外省、市或用本市其他准考证号参加考试的成绩不得用于办理实践课程类毕业证书。2015年前从外省转入的课程要求考生准确完整提交收档号,并在档案袋上注明。


(六)同时申请办理自考专科、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在本科档案袋上注明专科专业名称和准考证号。


(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 PETS)自2017年起不再颁发成绩合格单,需要用PETS笔试成绩免考课程的考生,需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打印成绩查询单,并注明参加考试的地市名称。2016 年(含)之前的合格成绩必须上交成绩合格证方能免考。


(八)各实践课程考核院校上交毕业材料前需进行人数统计和下载申报考生名单,并按“专业-准考证号”的顺序整理考生档案,务必确保上交档案数量和顺序与考生花名册一致。全部材料整理完毕后于2023 年12月8日报送市招考院。


(九)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到场办理审验手续的,逾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的毕业申报,毕业时间亦随下期。


(十)毕业材料整理排放顺序:


1.《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两份


2.准考证、其他各类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确认)表》


5.办理毕业所需的其他材料


五、毕业申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实践课程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对 本单位自考毕业申报过程负总责,各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申报过程具体负责。


(二)认真组织,精心实施。


各区县招考办和实践课程考核院校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把“以 考生为本”的工作理念贯穿于整个毕业申报工作的全过程,严格工 作程序和要求,确保毕业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六、毕业申报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发改 成本[2021]472 号)的规定,毕业生审定费为 50 元/人。


附件: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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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表)

图片

3.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确认)表(样表)

图片


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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