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已于2021年5月7日发布,现将济南市本次成绩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科目及范围
复核科目:山东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科目。
复核范围:复核仅限于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科目答卷得分有无漏判、漏加、错加以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等方面。对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答题评分宽严程度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
二、申请复核时间及程序
考生如对本人的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5月11日前)按以下程序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高教自考: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服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
实践考核: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5月11日前)到所在就读院校提出书面申请,各院校将《复核申请表》和汇总数据报送我院。
我院将全市数据汇总后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学考试处,成绩复核结束后将结果通过网站或电话方式反馈考生或就读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