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外服制是一种二元统治体制,即将统治区分为内服和外服两大部分,分别采取不同的统治方法和组织形式。(2)内服指商王直接统治的区域,即王畿所在地。外服指诸侯国统治的区域。(3)①外服诸侯与商王是一种君臣关系。(2) 外服诸侯还有其独立性的一面。
2.秦汉时期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体制
(1)在杂居区,采取郡下设道的方法。采取的是既直接统治,又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其内部特殊性的管理方法。(2)在南方归附地区,采取虽 置郡县和汉人长官,但保持内部原有统治方式的双轨制管理模式,这是一种高度自治的方式。(3) 对内属迁入边郡的北方少数民族,一方面保留原有的国号和建制,称属国,另一方面,朝廷直接派出官吏加以监督。这种管理方式是一种有限度的内部自治方式。(4)持节领护官。这是汉朝对 北部叛服无常的少数民族派出的进行羁縻的一类武官,这些武官对各少数民族政权只采取武装监护而不干预其内部事务。
明朝边远地区的行政体制
(1)在西藏设立乌斯藏行都指挥使司和朵甘行都指挥使司。委派藏族僧侣充任各级官职,对 藏族人民间接统治。(2)在东北地区,明朝先后设辽东都指挥使与奴儿干都指挥使。都司长官及主要官员从内地选派。(3)在西北地区,明朝于永乐四年设哈密卫,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卫指挥,统治今新疆等地。(4)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明朝实行土司制度,土官职位世袭。
清朝在特殊行政区的行政体制
(1)在蒙古族聚居区实行盟旗制度。新疆地区实行伯克制度。(2)在东北地区实行军事统治, 设置盛京将军、吉林将军和黑龙江将军。(3)在西藏地区实行政教合一,达赖、班禅同为宗教领袖,与驻藏大臣具有同等权力和地位。(4)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雍正年间,推行改土归流政策, 废除土司制度,实行直接统治。
北洋军阀时期行政执行混乱的原因
(1)体制混乱,权限不清。(2)政出多门,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3)内阁派系复杂,互相牵制。(4)内阁更迭频繁,政局动荡。
(1)压抑尚书省地位,使之完全变成奉行机构。①将宰相议事之所从尚书省搬出;②剥夺尚书仆射的决策参与权,尚书省完全变为奉行机构;
③在尚书省内架空尚书省长官的行政权。(2)提高中书、门下两省的地位。①将宰相议事之所政 事堂迁往中书、门下两省;②强化了中书省的草诏权和门下省的封驳权。(3)将行政决策权与综理政务权相分离,造成决策机关与执行机构的彻
抗战前国民党在行政执行上加强一党专政的措施
(1)改委员合议制为首长集权制。(2)改良公文处理,简化施政程序。(3)推行省府合署办 公制度。
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行政执行的改进措施
(1)在国防最高委员会中设立执行委员。(2)推行行政三联制,就是按照行政运行的顺序,将一切工作过程分为计划、执行、考核三个阶段。
(3)实行分层负责制。(4)推行幕僚长制,国民政府在机关工作负责事务工作的长官称为幕僚长。(5)改进公文处理办法,强调文书处理以简单、迅速、有效为原则。
工农民主政权行政体制的特点
(1)采取“议行合一”的管理体制。(2)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3)贯彻精简和效能的原则。
苏区主管部门的监督
(1)中央政府发布命令,规定统一的时间和要求,各自进行自上而下的工作检查。(2)上级领导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实地检查和指导下级政府的工作。(3)下级行政机关按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工作。
抗日民主政权行政执行的经验
(1)设立政务会议,领导各项行政决策的正确执行。(2)赋予行政首长以较大的权力,将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结合起来。(3)适当扩大下级行政机关的职权,实行逐级负责制。(4)根据李鼎铭的建议,实施精兵简政,提高行政机关的工 作效能。
解放区干部考核奖惩的特点
(1)把对敌斗争的表现作为干部考核和奖惩的主要条件。(2)重视司法干部的考核和奖惩。
(3)严厉惩治干部的贪污行为。
中国封建社会行政管理相比西欧的特点
(1)君主专制体制时间长,君主专制体制持续两千余年;(2)权力集中的程度高;(3)思想 控制方法的不同;(4)相对完善的官僚体系。
中国封建行政体制保持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因素
(1)中国封建社会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官员管理制度。(2)监察制度的相对完善有利于封建 国家肌体的健康。(3)封建中央集体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着调节君主专制弊端的机制。
近代中国行政体制的演变的三个阶段
(1)从 1840 年鸦片战争爆发到 1912 年南京
临时政府建立。(2)从 1912 年南京临时政府成
立到 1928 年 6 月奉系军阀统治垮台。(3)从 1927年4 月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到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2.解放区解决行政干部严重不足的措施
(1)结合民主选举,大量选拔工农积极分子,充实各级基层政权;(2)抽调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军队干部战士在新解放区担任行政干部;(3)增设副职,为夺取全国政权储备干部;(4)举办各 种干部学校和培训班;(5)争取和改造旧政权人员,特别是旧政权中的专业技术人员;(6)吸收党外民主人士参加民主政权。